最早提出“假性近视”这个概念,其实并不是用于青少年近视眼,而是用于远视眼。因为远视眼看远不清楚、看近更模糊,所以看远看近都需要使用调节,导致调节过度紧张甚至痉挛,此时表现出一些近视眼症状如:视远模糊、视近稍清楚、看东西眯眼;小瞳孔验光有近视度数。一旦调节得到放松(如使用睫状肌麻痹剂)后再检查却是远视眼。所以,常态时的近视表现被眼科医生认为是“假性”的。“假性近视”是调节过度紧张(痉挛)这种状态的通俗说法,是一种症状,不是一个独立的疾病,就像发烧、咳嗽这些症状不是独立的疾病一样。
一般来说,青少年近视眼存在调节痉挛(即“假性近视”)的情况很少。依据诊断近视眼要调节放松这一先决条件,我们就可明白:只有是近视眼(哪怕只有0.5D的近视度数)或不是近视眼的诊断,而没有“假的、真的”近视眼这种划分,“假性、混合性(中间性)、真性”近视眼的说法是不科学的;青少年近视眼的产生和加重也不存在这样的变化过程。
现在人们所说的“假性近视”已同它的本意有所不同,意思是:“假的近视眼”——经过保健能够视力保健正常的近视眼。遗憾的是,不存在“可保健”和“不可保健”两种近视眼(即“假的近视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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