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视力养护是一个集沟通、检查、评估、助视器验配及视觉养护训练为一体的综合的过程,靠的不止是一块放大镜…
之所以想整理这篇文章,是因为在中山眼科中心低视力养护工作开展的这段时间里,我们持续做了一些简单的调查,发现仍有很大一部分人对于视觉障碍,低视力及低视力养护并不了解或者说缺乏全面深入的了解,在此向大家作一些关于低视力养护的基本介绍。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根据2006年统计结果,我国目前有视力残疾人1696万,其中低视力1117万,盲人579万。根据1972年WHO制定的标准,低视力是指患者即使经过标准的屈光矫正及药物、手术保健后,仍有视功能损害,双眼中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0.3而≥0.05者,但是其能够或有潜力能够利用其残余视力进行学习、工作等。
所以低视力并不是盲!
类别
级别
双眼中好眼最佳矫正视力
盲
一级盲
<0.02—无光感,或视野半径<5°
二级盲
<0.05 —0.02,或视野半径<10°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
< 0.1 —0.05
二级低视力
< 0.3 —0.1
可能在大部分人的眼中,对于那些既已做完手术也已配完眼镜但视力仍然很差的患者来说,其视力基本上已经没有办法再提高了,但是实际上低视力养护工作针对的就是这群患者,一般通过对患者残余视功能的检查、评估,助视器的使用及后续的视觉养护训练使患者能够更有效的利用其残余视力,从而更好的融入社会中。在此需要强调的是:低视力养护并不是保健患者的原发病,而是在患者已经完成所有的保健但视力仍然很差的情况下,来帮助其更有效的利用其残余视力进行工作或学习等。